搜索

信息公开

NEWS CENTER

佛山市三水区金叶发展有限公司(自动售货设备项目)合作运营方招募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年10月16日

佛山市三水区金叶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金叶公司”)为三水区内两家公立医院非医疗项目的统一运营方,同时为多个工业园和企业内部提供自助售货及共享设备项目。现就自动售货设备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合作运营方(以下简称“运营方”),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经营能力的单位开展合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摆放要求、位置及数量

本次项目中自动售货机的摆放位置为医院内公共区域、工业园区和企业内部。下表为预估数量,具体点位和实际数量需由金叶公司、场地方与运营方现场确认。所售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水饮、零食、纸巾、方便食品等,上架商品种类及定价需先经金叶公司同意。特定场地不得张贴广告,其他场地张贴任何广告前须经金叶公司同意。

地点

位置

预估数量

要求

备注

 

医院

 

院内公共区域

 

15台

不得张贴广告;设备摆放不占用消防通道、不影响医疗通行

具体点位由院方及金叶公司现场确认

产业园生活配套

就餐区

5台

设备摆放不占用消防通道。

具体点位由场地方及金叶公司现场确认

工业园

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

10台

设备摆放不占用消防通道。

具体点位由场地方及金叶公司现场确认

企业内部

服务大厅公共区域

2台

不得张贴广告;设备摆放不占用消防通道。

具体点位由场地方及金叶公司现场确认

设备技术基本要求:

(一)拟投入设备须为智能联网型自动售货机,支持移动支付(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联等主流支付方式),具备远程监控、库存管理、销售数据统计等功能。

(二)设备须具备制冷功能;医院场景设备鼓励配置加热模块,以满足冬季热饮需求。

(三)设备应具备断电保护、防漏电、防倾倒等安全设计,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。

(四)设备整洁无污渍,需在明显位置张贴运营方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联系方式及售后热线,设备机身及操作界面不得出现任何与医疗、药品、保健品相关的广告内容,不得发布虚假、欺诈、低俗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内容。

(五)未经金叶公司及场地方书面同意,不得在设备机身、屏幕、租借页面植入或悬挂任何广告宣传物。

二、公示时间

基本公示期: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6日

三、合作模式

本项目采用“合作运营、分成月结”模式,具体约定如下:

(一)合作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,合同期满后,若双方合作顺畅,可优先协商续约事宜。

(二)营收分成:按自然月结算,运营方须向金叶公司开放后台数据查询权限(包括但不限于实时销售数据、库存数据、设备运行状态等),按设备实际成交金额向金叶公司支付分成。具体分成比例作为核心报价条件,由意向方在《报名表》中明确承诺。

(三)费用承担:金叶公司提供投放场地及电源接口;项目由运营方安装独立电表并承担电费。运营方负责提供符合标准的自助售货机设备及配套服务,并承担设备的采购、安装、维护、维修、更换、网络通信等全部费用。

(四)日常营运:

1.运营方负责日常补货、设备清洁、故障处理等工作。

2.货品上架率须保持在设备可放数量的50%以上;低于30%时须及时补货,经警告后拒不整改或多次发生的,金叶公司有权按本公告第七条处理。

3.商品定价应合理,不得严重偏离市场价格;不得销售过期、变质或假冒伪劣商品。

4.运营方应建立商品溯源管理制度,确保所售商品来源合法、质量合格。

(五)数据对接:运营方须为金叶公司提供系统终端查询账号,确保金叶公司可随时查询所有设备的成交记录、库存状态及设备运行情况。运营方不得篡改、隐瞒或提供虚假销售数据。

(六)最终确认:金叶公司将以意向方承诺的收取分成为核心评审依据,结合品牌影响力、运营经验、设备品质、服务方案等因素综合确认合作方,欢迎意向运营方垂询。

四、商家资格要求

(一)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,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持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。

(二)具备与经营内容相关的全部合法资质,包括但不限于:产品3C认证证书(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)、产品合格证、质量保证书、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产品责任险保单(需覆盖设备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损害风险)、设备产品详细参数说明等。

(三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;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及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(四)具备公共服务场所(医院、车站、文化中心等)自助售货设备投放运营经验,或拥有知名商品品牌授权的运营方优先;需提供相关案例证明材料(如合作合同复印件、投放点位照片等)。

(五)能接受金叶公司及场地方的统一管理,严格遵守设备进驻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,配合开展日常检查及应急处置工作。

(六)具备完善的运营服务体系:

1.日常运维保障:承诺每周至少开展1次设备全流程日常维护,涵盖设备清洁、货物补充、运行状态核查、支付系统检测及故障隐患排查等核心工作,确保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可用状态。

2.应急响应保障:配备专职运维保障人员,建立快速响应机制,接到设备故障报修或用户投诉通知后,确保5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置,高效解决各类问题。

3.客服值守保障:开通24小时专属客服热线,实现用户咨询、诉求、建议的全天候即时响应,保障沟通渠道畅通;同时在设备机身显著位置公示客服电话。

4.网点货物补充保障:以三水区为核心辐射点,在周边30公里范围内设有仓储服务,确保补货时效。

(七)拟投入的自助售货设备须具备制冷功能;医院场景设备鼓励配置加热模块。

(八)设备租借页面及机身不得出现任何与医疗、药品、保健品相关的广告,不得发布虚假、欺诈、低俗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广告内容;未经金叶公司及场地方同意,不得在设备上植入或悬挂任何广告宣传物。

(九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,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招募。

五、报名方式

(一)报名时间

本次招募首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17:00(以资料签收时间为准)。若首轮报名截止后合格报名商家不足三方,金叶公司有权酌情延长报名期限5个工作日,或直接对现有合格报名方进行评审,也可决定终止本次招募。

(二)报名资料

意向方需提交以下资料的纸质版(一式一份,逐页加盖企业公章,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):

1.《合作意向报名表》(见附件,需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);

2.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(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合格证、保险保单等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
3.公司及品牌介绍(包括组织架构、运营团队、服务体系等);

4.近三年主要经营案例简介(需注明合作单位、投放点位、合作期限等,附合同复印件佐证);

5.拟投入设备详细参数说明、功能介绍及样品照片(含支付界面截图);

6.信用信息查询截图(“信用中国”网查询结果,查询时间需在报名有效期内);

7.承诺函(需明确承诺遵守本公告所有条款、报价不可撤销、承担全部运营责任等,格式可自拟)。

(三)报名方式

支持邮寄及现场报名两种方式,不接受电子邮件、传真等其他报名方式:

邮寄地址: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1号四楼

收件人:何小姐

联系电话:0757-87727822(邮寄时请注明“自动售货设备项目报名资料”)

现场报名时间:工作日9:00-11:30、14:30-17:00(需要签署交件签收记录表)

六、合作方确认方式

(一)评审机制

本项目采用“综合评审”机制,金叶公司将对所有有效报名资料进行集中评审,评审过程全程公开透明。

(二)评审标准

1.核心原则:遵循"价高者得"原则,即承诺分成比例最高的意向方优先入选。若多家意向方承诺的分成比例一致,则以在公共服务场所(医院、车站、文化中心等)拥有经营案例数量更多者优先;若经营案例数量仍一致,则以拥有知名商品品牌授权者优先;若上述三项条件均完全一致,则以金叶公司签收报名材料记录的时间为准,提交时间较早者优先。

2.评审流程:公告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,剔除不合格报名;对合格报名方按评审标准进行综合打分排序,确定候选合作方。

3.结果公示:评审结束后,合作方名单在金叶公司官方渠道公示。公示期内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,取消合作资格,我方可就顺位递补候选方重新公示;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,我方通知候选合作方。候选方需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,到我方办公地点签订正式合同,逾期未签或未就非核心商业条款达成一致的,视同自动弃权,我方可顺位递补候选方或重新招募。本公告及报名表锁定的核心商业条款包括:分成比例、合作期限、关键违约责任。除上述核心条款外,其他条款(如设备验收标准、日常巡检流程、争议解决方式等)均视为非核心商业条款,候选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合同。无正当理由或以非核心商业条款未达成一致的为由拒绝签订合同的,应赔偿金叶公司的招募损失及预期利益损失。

七、特别提示

(一)本次招募为金叶公司经场地方(场地持有人或场地实际使用方)授权后的商业合作经营行为,合作商家需严格遵守金叶公司及场地方的各项管理规定,配合完成设备进场验收、日常巡检等工作。

(二)运营方作为独立经营主体,须对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责任承担全部法律后果,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、服务纠纷、安全事故、广告违规、用户投诉、设备漏电/倾倒等引发的赔偿责任及行政处罚。

(三)运营方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报名资料真实、准确、有效,无任何虚假陈述或隐瞒。若发现资料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,金叶公司有权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、合作资格(已合作的可解除合同),并追究其相应责任。我方有权对意向方进行背景调查,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涉诉信息、经营异常情况、实地考察运营案例等。意向方须予以配合,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文件。若意向方拒绝配合背景调查,或调查发现其存在重大法律风险、经营风险或信用瑕疵,金叶公司有权单方取消其报名或合作资格。

(四)合作期间,若商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,金叶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,收回投放点位,且商家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:

1.违反设备投放场地方的管理规定,经警告后拒不整改;

2.设备多次出现故障且维修不及时,用户投诉率较高;

3.存在违规收费、虚假宣传等损害用户权益的行为;

4.商品定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、销售过期或变质商品,经警告后拒不整改;

5.不能正常提供设备销售数据、提供虚假数据或拒绝开放后台查询权限的行为;

6.货物补充不及时,设备货物上架率不足30%时长超过7天,经警告后拒不整改或多次发生的行为;

7.设备机身或界面出现违规广告内容,经警告后拒不整改;

8.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。

(五)报名资料不予退还,金叶公司对所有报名资料严格保密,仅用于本次招募评审工作。

八、廉政监督

为维护公平、廉洁的招募合作环境,现向所有意向商家告知:请勿以任何形式向金叶公司工作人员赠送钱物、提供不正当利益。如遇工作人员主动索要或违规收受钱物等廉政问题,请及时通过监督电话反馈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757-87783395

九、联系方式

招募单位:佛山市三水区金叶发展有限公司

联系人:何小姐

联系电话:0757-87727822

办公地址: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1号四楼

微信公众号:佛山市三水区金叶发展有限公司(可扫码关注获取最新信息)

image.png

十、其他

本公告的补充、修改及澄清,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在金叶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,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敬请意向运营方留意。

欢迎符合条件的优质运营方踊跃报名,携手共建便捷、智能、温馨的公共自助服务体系!

本次自动售货设备项目合作运营方招募,不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范畴,系招募方(金叶公司)依据自主经营权限开展的商业合作自主招募行为。

 

附件:佛山市三水区金叶发展有限公司(自动售货设备项目)合作运营方意向报名表

image.png


佛山市三水区金叶发展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6年10月16日

Contact Us/ 联系我们

©2024 佛山市三水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  粤ICP备2024345723号